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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投放 并非不法之地

发布时间: 2023-08-18 15:46:06 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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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短视频营销的火爆,各大平台涌入了大量以互联网广告为生的博主和商家,在谋求高额利益回报的同时,也伴随着出现了很多评价不实、价格作假、违规宣传等问题。有的发布虚假探店广告,少了客观评价,多的是和商家合作欺客;有的短视频展示的货物净含量和实际卖出的货物净含量严重不符,玩信息差,买家稍不留神,买回来的东西和期望的就会天差地别;有的搞低价营销,买家购买之后,即使货品质量差,消费者花了几块钱,退款还不够付邮费。

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在多方面对互联网广告进行了规范,有效约束了相关企业,保障了消费者权益,为有关部门执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支撑。

规范主体更加明确。其中第四条第一款,将《暂行办法》里“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等表述删减,修改为“利用互联网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关于广告发布者的规定”。这就对《办法》的适用主体确认更加明确,避免了推诿扯皮。

责任落实更加细致。《办法》同时将互联网平台在广告活动以外应该承担的责任也纳入到规范范围以内;将广告主本身的资质,发布广告的媒介,广告的发布、保存、修改,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了责任链条的完整性。

内容要求更加严格。不少人在贩卖健康焦虑的网店里吃过亏,针对这些现象,《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禁止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

网络不是不法之地,互联网广告更不能唯利是图。相信随着《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进一步推进实施,虚假广告的市场会越来越少,网络消费的体验会越来越好,社会对网络经济的信心也会越来越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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